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营养科设备采购项目 比价公告
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营养科设备采购项目拟进行院内比价采购,通过我院比价小组对主要技术参数同等条件下的报价进行价格比选,确定供应商。现诚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本公告相关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比价内容: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馒头机 |
台 |
1 |
2 |
搅拌机 |
台 |
1 |
3 |
25KG和面机 |
台 |
1 |
4 |
12盘蒸饭车 |
台 |
3 |
项目预算合计:贰万捌仟柒佰伍拾元整(28750.00)元
二、相关要求
1、本次询价为分项报价和整体报价,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分项及总价。
2、报价包括负责对相关服务的配送及验收所有费用。
3、提供报价样本及性能参数(图片)
4、供应商报价时应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联系人电话和地址并加盖公章。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在经营活动中无违约、违法记录,与招标人或与为招标人提供其他服务的单位或附属机构无任何不正当利益关系;
(4.1) 应答人必须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提供相关登记注册文件扫描件。
(4.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应答,并提供应答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5)供应商所报的投标总价格高于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三、报价函构成
(1)报价函封面。
(2)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的有效报价单。
(3)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本询价函第二项【相关要求】)。
(4)采购需求响应表。
(5)供应商认为满足询价函各项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以上资料每页必须加盖公章并密封。
四、其他要求
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7月31日12:00
2、询价开始时间:2024年7月31日14:30
3、报名邮箱:rango0313@163.com(报名项目、公司名称、联系方式)
4、报价函递交地点: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5、联系方式:18193194779丁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