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关于暂停复诊患者药品邮寄服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7-22 | 来源: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 点击数:31
各位患者及家属: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互联网诊疗监管细则(试行)》等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规范精神专科药品管理,防范药品滥用、流失及用药安全风险,保障患者合法权益与医疗安全,经医院研究决定,自2026年8月1日起,暂停本院复诊患者电话问诊后药品邮寄服务。
给您及家人造成的不变,敬请谅解!感谢您的理解、支持与配合,我院将持续优化诊疗服务,全力保障患者医疗安全与用药安全。
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6年7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