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心理门诊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7-19 | 来源: | 点击数:5348
关于开展心理门诊的通知
各科室:
为进一步扩展医院的业务范围,满足就诊患者的诊疗需求,经医院研究决定,自2015年7月1日起在我院门诊部开展心理咨询及心理治疗工作,具体排班如下(见附表)。
医院要求各位参加心理门诊工作的医生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恪守医生的职业准则,认真做好心理门诊工作,切实解决广大患者的心理疾苦,同时为我院心理门诊的发展夯实基础。
附:
医 务 科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