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结算标准及相关政策

发布时间:2015-07-11 | 来源: | 点击数:4249

  一、我院新农合患者住院起付标准是多少?

  普病1000元,一二类残疾人减半(500元);重型精神病人住院无起付标准限制。

  二、每日床位费最高报销多少?部分支付的诊疗项目和乙类药品自付比例是多少?

  床位费最高报销金额20元;部分支付的诊疗项目和乙类药品个人自付比例为20%。

  三、病人应承担的住院费用具体有哪些?该如何计算?

  (一)普病患者: (1)自费费用;(2)部分支付的诊疗项目和乙类药品个人自负部分(20%);(3)起付标准;(4)超出最高封顶线(30000元)的费用;(5)总费用-(1)-(2)-(3)-(4)后的费用作为统筹基金个人承担部分一般人员个人支付比例为30%,一二类残疾人个人支付比例为15%。

  (二)重大疾病(我院主要为重型精神病)患者:重性精神病最高限额30000元累计/年,按总费用的30%自付。新农合补偿支付限额2.1万元累计/年。

  四、新农合重性精神病具体病种有哪些?

  1、精神分裂症;2、躁狂症;3、焦虑症;4、抑郁症;5、强迫症;6、创伤后应急障碍;7、脑器质性精神障碍;8、精神发育迟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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