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长期门诊政策宣传

发布时间:2015-07-11 | 来源: | 点击数:3964

  一、兰州市城镇职工长期门诊病种有哪些(与我院相关的)?

  1、精神分裂症;  2、心境障碍(情感性精神障碍);  3、癫痫

  二、兰州市城镇居民长期门诊病种有哪些(与我院相关的)?

  1、精神分裂症;2、癫痫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长期门诊病种有哪些(与我院相关的)?

  1、精神分裂症;2、癫痫

  四、与我院相关的长期门诊病种支付限额是多少?

  1、精神分裂症:省直医保3500元/年,待遇支付年限3年;城镇职工185元/月、城镇居民120元/月,待遇支付年限5年;新农合封顶线10000元, 待遇支付年限2年。

  2、癫痫:省直医保3500元/年,待遇支付年限3年;城镇职工170元/月、居民150元/月,待遇支付年限2年;新农合封顶线2000元,待遇支付年限2年。

  3、心境障碍(情感性精神障碍):省直医保3500元/年,待遇支付年限3年;城镇职工185元/月,待遇支付年限2年。

  五、 长期门诊起付标准(门槛费)是多少? 

  1、省直医保长门无门槛费限制;

  2、城镇职工起付标准600/年;

  3、城镇居民起付标准1000/年(按所选医疗机构的现行住院起付标准执行,我院专科医院参照三级乙等医院标准)。    

  六、长期门诊办理规程是什么?

  1、近半年的住院病历,若无病历,需开具两家医院的门诊诊断证明(指定为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和兰大二院)

  2、 到所属县区医保局或社区、卫生院领取长期门诊申请表,并填写完整。

  3、到所属单位或社区、卫生院审核盖章。

  4、由选定医疗机构医保办审核盖章(需携带病历或诊断证明、医保证、医保卡、长期门诊申请表)

  5、将申请表交医保局审批(需携带病历或诊断证明、医保证、医保卡、长期门诊申请表)。

  七、长期门诊费用如何报销?

  1、市医保患者每次门诊就诊时刷卡直报;

  2、省直医保患者门诊就诊时先全额自付,将处方、收据留医院门诊药房,由专人保管并制作费用清单。年底时由医保办统一收集,计算、填制《省直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补助结算单》及长门汇总表,报医保局审核无误后拨付补助款。医院收到补助款后,医保办再通知患者来领取个人补助款。

  3、新农合患者在我院门诊就诊时先全额自付,将处方、收据拿到当地乡镇卫生院按相关新农合规定予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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