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实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发布时间:2015-07-11 | 来源: | 点击数:18522

  自2015年1月1日起,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所有参保(参合)人员,在基本医保结算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5000元的,还可参加中国人民保险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进行再次报销(勿需另外参加商业保险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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