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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科安全护理

精神科安全护理

    精神科安全护理是指精神科护理人员在护理工作中严格遵守精神科护理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准确无误地执行医嘱,认真实施护理计划,以确保精神障碍患者在治疗和康复中获得心身安全。 精神障碍患者由于大脑功能紊乱,导致认知、情感、行为和意志活动不同程度的障碍,常常会出现自伤、自杀、冲动伤人、毁物、出走、拒绝治疗等一系列安全问题,它既有与正常人相同的共性,又有其特殊性。因此,安全护理是精神科护理的重中之重,加强安全护理意识是对精神科医护人员最基本的要求。护士的安全护理意识必须贯穿于护理活动的整个过程,认真执行各项安全护理措施,随时警惕潜在的不安全因素,谨防意外的发生。

    1.掌握病情,有针对性防范护理人员要全面了解、观察和掌握病区内每一位患者的病史、主诉、面容及个性特点,尤其是症状活跃期的患者,其行为往往具有危险性和突发性,更是密切观察的重点。对有自伤、自杀、冲动伤人、出走企图或行为、拒绝治疗的患者要随时注意其情绪和行为的变化,严重者必须安置于重症病室内,由护理人员24小时重点监护,一旦有意外征兆,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防范。

    2.与患者建立信赖关系,及时发现危险征兆要尊重、关心、体贴、理解患者,及时满足患者的合理要求,使患者感到护士的温和、亲切、可信赖。在此良好护患关系的基础上,患者会主动倾诉内心活动,使内心的恐惧、焦虑、郁闷等负性情绪得到释放,易于接受护理人员的安慰和劝说;当出现自杀或冲动伤人征兆时,护理人员也可及时阻止,避免意外发生。反之,则可能促使意外事件的发生。

    3.加强巡查,严防意外凡有患者活动的场所,都应安排护士负责管理,加强巡查,每15~30分钟巡视一次,重点患者则应不离视线,以便及时发现病情变化,严防意外发生。在病房工作人员较少(如夜间、凌晨、午睡)和护理操作忙碌(如上午,开饭前,交接班)的情况下,护理人员尤其要加强巡视。精神科患者具有在节假日与病情稳定时发生情绪变化的特点,因为每逢节假日,患者会因不能回家与亲人团聚而产生悲观心理;当症状隐退、情绪稳定、劳动功能基本恢复时,若亲人以种种借口,拒绝患者回归家庭,甚至恶语相加,常常会给患者造成严重的精神压力而产生绝望心理,导致患者自杀、自伤的风险增大。这时,患者会对护理人员格外亲热,制造假象使护理人员产生错觉,放松防范,从而实施自己的自杀、自伤计划。临床护理实践提示,厕所、走廊尽头、暗角、僻静处极易发生意外,应加强巡视和察看。

    4.严格执行护理常规与工作制度护理人员要严格按照护理操作规程执行各项常规操作,如给药治疗护理时,必须认真执行“三查八对”制度(七对之上加“查对面貌”),做到发药到手、看服吞下,必要时服后检查。若稍有疏忽,即可能给患者带来不良后果,甚至危及生命。常见工作制度和护理常规有:岗位责任制度、病房安全制度、给药制度、交接班制度、探视制度,精神科护理常规、测体温护理、约束带应用护理、外出活动护理、患者洗澡时护理等。

    5.加强安全管理

    (1)病房设施要安全病房、办公室、治疗室、备餐室等场所应随时上锁,窗户应安装安全栅栏。门窗有损坏时,应及时修理。

    (2)病区内危险物品严加管理药品、器械、玻璃制品、锐利物品、绳带、易燃物等要定点放置,并加锁保管。交接班时,均要清点实物,并签名。一旦缺少,应及时追查。患者若借用指甲钳、缝针时,需在护理人员看护下使用,并及时收回。

    (3)加强安全检查凡患者入院、会客、外出活动返回均需做好安全检查,杜绝一切危险物品带人病室。每日整理床铺时,察看患者有无暗藏药物、绳带、锐利物品等。经常对病区环境、床头柜、床垫下、被褥里,有些患者的鞋、袜、衣袋等一切可能存放危险物品的地方进行安全检查。

    6.安全常识的宣传和教育重视对患者及其家属进行有关安全常识的宣传和教育,引导他们理解和配合安全管理。

    7.隔离保护一旦发现患者有强烈的自杀企图、严重的暴力倾向等危机状态,要暂时将患者隔离开来,必要时给予保护性约束。

 (图为六病区护士带领患者做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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