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食堂炉灶设备更换维护院内比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26 | 来源: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 点击数:937

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食堂炉灶设备更换维护院内比价采购,通过我院比价小组对主要技术参数同等条件下的报价进行价格比选,确定供应商。现诚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本公告相关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比价内容

(一)应食堂炉灶、燃气管路及连接管路安全使用年限要求,需对部分炉灶设备进行更换维护,更换维护部件及维护要求明细如下:

序号

部件维护名目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天然气灶前软连接更换

9

软连接为波纹管材质,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长度不得超过1.5米。

2

灶前阀更换

9

要求:符合国家相关零部件标准

3

电子点火器

4

要求:符合国家相关零部件标准

4

锅圈

1

要求:与锅灶口对接吻合。

5

炉头膛泥更换

9

要求:对原有膛泥进行彻底铲除,新涂膛泥必须涂抹光滑,不得有裂痕或裂纹。

(二)备注:更换的部件、器材报价费用包含安装时产生的工时费、税费等。

预算:人民币玖仟贰佰元(¥9200元)。

二、相关要求

(一)本次询价为整体采购,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总价。

(二)供应商报价时应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联系人电话和地址并加盖公章。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三)供应商所报的投标总价格高于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三、报价函构成

(一)报价函封面。

(二)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的有效报价单。

(三)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本询价函第二项【相关要求】)。

(四)采购需求响应表。

(五)供应商认为满足询价函各项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以上资料每页必须加盖公章。

四、其他要求

(一)询价开始时间:2024年3月28日14:30

(二)报价函递交地点: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三)联系方式:13669387657孙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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