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0-02-21 | 来源: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 点击数:10697

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医院职责
(二)医院机构设置情况
二、医院2020年预算收支增减情况
(一)2020年预算收入
(二)2020年基本支出
(三)2020年项目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
三、医院运行经费安排
四、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五、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
七、名词解释

一、部门概况
(一)医院职责
我院始建于1979年,1985年10月正式开院,主要承担兰州及周边地区群众精神类疾病的防治任务。2000年1月经市编委批准加挂“兰州精神卫生中心”。医院占地面积85.53亩,建筑面积近27454.2㎡,省卫计委批准规划床位数650张,现核定床位370张,开放床位450张。医院为差额预算单位,2019年12月,医院在职人员205人,退休人员115人。
(二)医院机构设置情况
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始建于1979年,1985年10月正式开院收治病人。医院隶属于兰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00年1月21日经兰州市编委批准在我院成立“兰州市精神卫生中心”,其主要职责是:普及心理卫生知识,预防和干预心理及行为问题的发生,提供心理咨询与治疗。2019年4月9日经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同意使用第二名称“兰州市老年护理院”。
医院占地面积85.53亩,建筑面积27454平方米,编制床位370张,现有职工200多人,其中医务人员150多人,高级专业技术人员16名,中级44名,研究生以上学位的专业人员4名。医院在各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已发展成为集精神病防治、心理咨询干预、精神医学教学及科研、精神医学司法鉴定以及药物依赖治疗等为一体的一所规模庞大,具有业务技术权威性的精神病专科医院。
医院设有8个封闭式病房及1个中西医结合开放式病区,医技科室主要有检验科、药械科,以及彩超室、心理测验室、脑电图室、心电图室、CT室和X线室等众多功能检查科室;职能科室有办公室、医务科、护理部、财务科、精神卫生保健所等10多个行政职能及工勤服务科室。医院主要收治各类精神疾病,主要治疗措施有:心理咨询、心理治疗、药物治疗、生物反馈治疗、无抽搐电休克治疗,以及工疗、娱疗、体疗、音乐治疗等。医院具有适合精神疾病诊断特点的脑电地形图仪,16排螺旋CT、DR—X光机、经颅多普勒血流分析仪、24小时动态脑电图、睡眠量化分析仪、全自动血球计数仪、生化分析仪和血液药物浓度自动分析仪等大型设备。特别是医院近年来为了提高精神疾病的诊断水平,引进了心理测验测评系统、眼动跟踪仪等特色性诊疗设备。
近年来,医院进一步加大人才培养的力度,加强了与国内外的交流与合作,尤其是加快了对外学习和交流的步伐。近年来我院先后与厦门精神卫生中心和兰州大学在医、教、研等领域进行全面交流与协作。并有计划选派优秀专业人员赴美国、澳大利亚、丹麦、日本、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研修深造,而且于澳大利亚达成签订了《关于精神卫生交流与合作的协议》,开展精神疾病治疗与精神卫生管理模式的交流合作,争取三年内为我院打造1-2个省级重点学科,努力将我院建成集教学、护理、培训为一体的精神卫生研究中心。
医院始终坚持“患者利益第一,服务质量第一,医疗技术第一,综合效益第一”的办院宗旨,完善了各种管理体系及规章制度,并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构建平安医院、和谐医院。努力为患者及家属提供优质、高效、经济、便捷的全程高品质服务。始终教育医务人员规范医疗行为,树立高尚的职业道德情操,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医院曾先后被兰州市委、市政府授予“市级文明单位”称号,被甘肃省卫生厅授予“文明医院”、“医德医风先进单位”称号,被兰州市园林局授予“园林化单位”,2017年7月被中共甘肃省委宣传部评为“甘肃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2018年9月被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授予“省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称号。

二、医院2019年预算收支增减情况
(一)2019年预算收入
财政拨款(补助)收入3121.25万元。
财政补助收入与2019年对比增加了655.53万元。
(二)2019年基本支出
2019我院未安排基本支出。
(三)2019年项目支出
1、2019年肇事肇祸及强制医疗患者医药费400万元。
2、政策性补亏项目902.23万元。其中:公立医院价格改革补偿58.63万元;床位补贴843.60万元。
3、重点学科建设补助资金123万元;
4、其他业务经费(非税)18万元;
5、医养结合专项经费1006.02万元;
6、地下管网改造117万元;
7、睡眠中心及医养结合项目555万元。
(四) “三公”经费情况
我院为差额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中对“三公”经费及其他费用等均未作安排,由医院自行承担。
三、医院运行经费安排
我院为差额单位公用经费均未作安排,由医院自行承担。
四、政府采购情况情况说明
2020年专项预算财政性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兰州市2019-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执行。
五、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兰州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兰政办发 [2016]24号)、《兰州市市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实施方案》(兰财监[2014]5号)文件相关要求,财政拨付我院专项资金共计3121.25万元。1、肇事肇祸及强制医疗患者医疗补助400万元,我院积极搭建精神障碍患者收治绿色通道,及时接收全市各乡镇(街道)和派出所送治的本市户籍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强制医疗患者,全面开展诊断治疗工作。2、重点学科建设补助资金123万元,医院检验科和功检科提升相关分析项目的准确率,提供更加精确的数据满足临床工作的需求,达到减少医患纠纷,提升医院形象的目的;总务科购置锅炉维病人提供更好的服务。3、政策性不亏项目902.23万元,其中843.6万元为床位补贴;58.63万元为药差补助,(1)保障医院职工人员经费支出,稳定职工队伍,维持医疗服务发展。(2)建设完善医养结合管理系统项目,医养结合楼全面投入使用,为患者提供优良的养老服务,用信息化的手段方便患者就医和医护工作。4、其他业务经费(非税)18万元,医院污水设备维修改造项目的实施,将为医院创造整洁、安全、文明、优美的工作环境。为病人家属营造出一个良好的就医环境。5、医养结合专项经费1006.02万元,医养结合建设项目共设置床位246张(已含原有的50张),解决患精神疾病失智、失能老年人医疗养老困难,有效缓解我市失智、失能老年人医疗养老困难。提升兰州的城市形象、改善民生和推动医院发展。6、地下管网改造117万元,(1)通过地下管网改造,进一步加强后勤保障工作,提升服务质量,使医院的供水,供暖,消防设施正常运行。(2)医院污水设备维修改造项目的实施,将为医院创造整洁、安全、文明、优美的工作环境。为病人家属营造出一个良好的就医环境。7、睡眠中心及医养结合项目555万元,(1)切实解决兰州市及周边地区老年精神疾病患者及失知失能患者精神疾病的治疗、康复和养老及生活护理问题。(2)睡眠中心规模扩大,随着诊断治疗项目的增加及设备的投入,对提高医生的医技水平及整体科研水平具有长效意义;建立特色科室,开展特色诊疗提升整体医疗水平和质量。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
我单位2019年部门预算中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9年我院国有资产存量为143141784.5元。主要包含:流动资产62495833.87元;非流动资产80645950.63元,其中:固定资产77441745.45元,无形资产4542354元。2020年列入预算的重点学科建设补助资金和睡眠中心及医养结合项目中涉及设备购置的费用,指标下达后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严格执行,对照支付进度要求完成支付。
八、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我院对财政资金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加强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监督制度。严禁超预算和无预算安排支出,严格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支出报销审核,不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的费用。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保障医院工作的需要。


附表: 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 预算数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3,121.25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00
二、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 0.00 (二)外交支出
   
0.00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0.00 (三)国防支出 0.00
四、事业收入 0.00 (四)公共安全支出 0.00
五、上级补助收入 0.00 (五)教育支出 0.00


(六)科学技术支出 0.00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0.00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0.00


(九)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0.00


(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121.25


(十一)节能环保支出 0.00


(十二)城乡社区支出 0.00


(十三)农林水支出 0.00


(十四)交通运输支出 0.00


(十五)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0.00


(十六)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0.00


(十七)金融支出 0.00


(十八)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0.00


(十九)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0.00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0.00


(二十一)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0.00


(二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0.00


(二十三)预备费 0.00


(二十四)其他支出 0.00


(二十五)转移性支出 0.00


(二十六)债务还本支出 0.00


(二十七)债务付息支出 0.00


(二十八)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0.00
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财政专户收入 事业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 债务转贷
合计 经费拨款 非税收入
    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3,121.25 3,121.25 3,121.25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 预算数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3,121.25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00
    其中:经费拨款 3,121.25 (二)外交支出
   
0.00
                非税收入 0.00 (三)国防支出 0.00
二、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 0.00 (四)公共安全支出 0.00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0.00 (五)教育支出 0.00
四、教育专户收入 0.00 (六)科学技术支出 0.00
五、事业收入 0.00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0.00
六、上级补助收入 0.00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0.00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00 (九)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0.00
八、经营收入 0.00 (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121.25
九、其他收入 0.00 (十一)节能环保支出 0.00


(十二)城乡社区支出 0.00


(十三)农林水支出 0.00


(十四)交通运输支出 0.00


(十五)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0.00


(十六)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0.00


(十七)金融支出 0.00


(十八)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0.00


(十九)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0.00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0.00


(二十一)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0.00


(二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0.00


(二十三)预备费 0.00


(二十四)其他支出 0.00


(二十五)转移性支出 0.00


(二十六)债务还本支出 0.00


(二十七)债务付息支出 0.00


(二十八)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0.00
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3,121.25 3,121.25 0.00 3,121.25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单位:万元
功能科目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3121.25 0 3121.25
210 卫生健康支出 3,121.25 0.00 3,121.25
    21002 公立医院 3121.25 0 3,121.25
        2100205 精神病医院 3,121.25 0.00 3,121.25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单位:万元
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0.00


0.00


0.00








一般公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支出合计 “三公”经费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合计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单位:万元
功能科目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020年兰州市市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项目申报单位 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项目名称 医养结合建设项目 项目分类 改革发展类
项目类型 延续性项目 资金用途 工程及维护类
项目联系人 李太和 联系电话 13893145266
市级主管单位 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财政归口处室 社保处
项目开始时间 2017.12 项目结束时间 2019.8
项目资金
    (万元)
项目总投资 2359.69 市级安排(不含中央、省级补助) 1006.02 上年度市级安排(不含中央、省级补助) 1333.67
其中:市本级支出 1006.02
其中:对区(县)转移支付
项目概况 2016年7月市长办公会议通过我院医养结合建设项目;2016年10月市发改委(兰发改[2016]461号)下达批复;因规划道路影响,2017年6月市发改委(兰发改[2017]314号)下达补充批复调整项目实施内容;在办理项目建设相关手续时,因精神康复楼需对主体结构进行加固处理,鉴于精神康复楼修建于1982年,无法办理建设手续故无法实施;2019年6月市卫健委下达调整医养结合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兰卫批字[2019]16号)。项目于2018年4月开工建设,2019年8月竣工完成,已通过各分项验收,根据已签订项目施工合同及补充合同,现需支付剩余工程建设资金1006.02万元。
立项依据 《关于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医养结合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兰发改[2016]461号)
    《关于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医养结合建设项目补充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兰发改[2017]314号)
    《关于调整市第三人民医院医养结合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兰卫批字[2019]16号)
项目设立的必要性 医养结合建设项目可以有效缓解兰州市养老床位数的短缺难题,有利于促进社会综合事业的发展;有利于解决我市老年人的养老难题,改善老年人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促进兰州市养老机构服务水平的提高;弥补老年精神病患者养老机构的空白,为患精神疾病的失智、失能老年人解决实际困难。
    项目现已竣工完成,依据国务院《政府投资条例》急需支付剩余工程建设资金1006.02万元,有效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社会稳定。
保证项目实施的制度、措施 依据建设部门相关规定实施项目,依据签订的施工、监理等相关合同完成本项目建设。        
    《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确保建设资金实行专款专用。
项目实施计划 时间节点 资金支付计划 项目进展计划
6月30日 94% 根据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市评审中心等部门综合验收意见,于2020年6月前支付剩余工程建设资金943.48万元
8月31日 0 对已竣工项目进行检查,竣工手续办理、项目档案移交工作
12月31日 100% 对建设项目中质保范围内容进行检查,2020年12月前支付工程建设质保金62.54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总目标 年度绩效目标
医养结合建设项目共设置床位246张(已含原有的50张),解决患精神疾病失智、失能老年人医疗养老困难,有效缓解我市失智、失能老年人医疗养老困难。提升兰州的城市形象、改善民生和推动医院发展。 医养结合建设项目共设置床位246张(已含原有的50张),解决患精神疾病失智、失能老年人医疗养老困难,有效缓解我市失智、失能老年人医疗养老困难。提升兰州的城市形象、改善民生和推动医院发展。
年度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目标值 目标值说明
投入和管理
    目标
成本控制 工程款支付 1006.02万元 依据国务院《政府投资条例》,及时支付工程建设资金1006.02万元,保障社会稳定,不拖欠施工企业工程款、农民工工资
财务管理 《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 执行 执行《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
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执行
    执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合同 执行 执行相关合同
实施管理 索取发票 执行 依据已结算项目及时向施工单位索取发票,确保资产入账依据充分
已竣工项目 进行检查 对已竣工进行检查,依据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
产出目标 数量 精神康复养老床位 196张 提供精神康复养老床位196张,有效解决精神疾患养老问题
解决就业 30人 解决医养结合病区医生、护士、护工、清洁人员30人
质量 建设项目地基、主体、节能通过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验收 备案证书 2019年1月由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对建设项目进行节能验收通过
    2019年2月由我院委托相关专业资质检测单位对工程环境、节能、暖气片等设施进行专业检测,检测结果均合格,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2019年5月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对我院医养结合建设项目进行节能、竣工验收,验收合格。        2019年取得相关备案证书
建设项目通过规划、消防验收 验收证书 2019年3月取得《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合格书》
    2019年9月取得《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审核意见书》
与项目相关实施方签订终身承诺书 质量保障 2018年3月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方签订项目终身责任制承诺书,上报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备案
时效 支付剩余工程建设资金 2020年6月前 根据施工合同,2020年6月前支付剩余工程建设资金943.48万元
档案移交 2020年8月底 竣工手续办理、项目档案移交工作
支付工程建设
    保证金
2020年12月 根据施工合同,2020年12月前支付工程建设保证金62.54万元
效果目标 社会效益 解决精神疾患医养结合养老问题 改善 解决患精神疾病失智、失能老年人医疗养老困难
缓解我市失智、失能老年人医疗养老困难 缓解 有效缓解我市失智、失能老年人医疗养老困难
提升兰州的城市形象 提升 依托我市作为全国、全省医养结合试点城市,举办全国性学术会议,推进健康中国发展,提升兰州的城市形象、改善民生及推动医院发展;
满意度调查 建设各方满意度 90% 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方发放调查问卷,就项目实施中甲方工作进行满意度调查,就拖欠工程费用进行满意度调查
服务对象满意度 90% 向服务对象发放问卷调查,对医院养老、医疗康复服务内容满意程度进行统计
市民满意度 90% 依托老龄委数据平台,对医养结合针对人群进行电话调查,听取医养结合意见,满意度达到90%
影响力目标 立项依据 立项依据 有效 依据《关于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医养结合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兰发改[2016]461号)《关于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医养结合建设项目补充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兰发改[2017]314号)《关于调整市第三人民医院医养结合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兰卫批字[2019]16号)批复内容进行项目实施工作
人力资源 基建办 5人 根据2016年市长办公会议纪要,专门成立项目建设办公室,对医养结合建设项目进行前期手续办理、施工全方位跟踪、项目质量检测申报,竣工手续办理、项目档案移交工作
医护人员 20人 对20名医护人员进行岗位培训,通过委培、参加全国性学术会议,针对精神康复养老疾患进行专项性医疗、康复、护理培训
长效管理 资产管理制度 执行 纳入医院财务核算
项目设施维护 执行 依据资产管理制度,对项目使用后发生的各类维修、保养工作进行全方位检测,保证项目最佳性能运行
备注 项目实施计划包括资金使用计划和项目实施进展计划。以6月30日、8月31日、12月31日为节点,分别说明资金使用计划和项目实施进展计划。
2020年兰州市市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项目申报单位: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项目名称 地下管网改造 项目分类 专项业务类
项目类型 新增项目 资金用途 工程及维修类
项目联系人 王刚 联系电话 13919363696
市级主管单位 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财政归口处室 社会保障科
项目开始时间 2020/3/1 项目结束时间 2020/9/30
项目资金
    (万元)
项目总投资 117 市级安排(不含中央、省级补助)
上年度市级安排(不含中央、省级补助)
其中:市本级支出 117
其中:对区(县)转移支付
项目概况 1、医院地下管网现已使用30多年,年久失修。现因1#病房楼,2#病房楼,1#家属楼及3#家属楼地下管网腐锈严重,冬季供暖时经常出现跑冒滴漏,造成停暖抢修,严重影响医院正常供暖。前期市三院委托第三方对该维修项目进行预算报价,工程预算资金为105万元,拟通过申请财政维修改造资金,对严重腐锈的部分管网进行更换,该项目实施后保障了医院的供水、供暖、消防管网的正常运行。
    2、医院现有地埋式污水处理设备1套。因该设备已使用多年,设备老化,铁艺箱体腐锈严重,目前能够基本保证每日污水处理量。但随着医院不断发展病人数量增加,每日污水处理量随之增加,现有设备已无法满足医院的发展及环保部门对医院污水处理的要求。污水处理设备共计30万元,其中18万元由机构运行补助(非税)资金支出,剩余12万元从该项目资金支出。
立项依据 1、《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级事业单位2020年度办公用房维修、租赁目前置审核表》
    2、《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级机关事业单位2020年度办公设施设备、车辆租赁类前置审核表》
项目设立的必要性 1、医院地下管网现已使用30多年,因管网年久失修,冬季供暖时经常出现跑冒滴漏,造成停暖抢修,严重影响医院正常供暖,急需进行维修改造,以保障市三院生产生活正常运转。
      2、完善医院的维修改造。现有的污水处理是地埋式的设备,使用多年设备老化,目前只能够基本保证每日污水处理量,随着医院不断发展、病人数量增加,每日处理污水量增加,现有设备已不能满足医院发展和环保要求,急需财政资金进行改造。
保证项目实施的制度、措施 执行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执行严格执行《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
    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
    执行兰州市财政局《兰州市2019-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兰财采[2019]2号)
项目实施计划 时间节点 资金支付计划 项目进展计划
6月30日 0 1、地下管网项目:6月份以前,完成招标、施工单位确定等前期工作。
    2、污水处理设备:6月份以前,完成招标、设备采购单位确定等前期工作
8月31日 95% 1、地下管网项目:6-7月,完成招标工作,签订合同、组织施工;7-9月,完成地下管网施工、验收工作,索取发票支付部分资金。 
    2、污水处理设备:6-9月,完成签订合同、设备采购 安装、试运行、验收工作,索取发票支付资金。                 
12月31日 100% 1、地下管网项目支付项目余款
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总目标 年度绩效目标
1、通过地下管网改造,进一步加强后勤保障工作,提升服务质量,使医院的供水,供暖,消防设施正常运行。
    2、医院污水设备维修改造项目的实施,将为医院创造整洁、安全、文明、优美的工作环境。为病人家属营造出一个良好的就医环境。
1、通过地下管网改造,进一步加强后勤保障工作,提升服务质量,使医院的供水,供暖,消防设施正常运行。
    2、医院污水设备维修改造项目的实施,将为医院创造整洁、安全、文明、优美的工作环境。为病人家属营造出一个良好的就医环境。
年度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目标值 目标值说明
投入和管理目标 成本控制 热力 14万元 热立管网620米,拆除费、材料费、人工费单价225.90元,总成本14万元
供水 46万元 供水管网长度1400米,拆除费、材料费、人工费单价328.60元,总成本46万元
消防 45万元 消防管道2000米,拆除费、材料费、人工费单价225元,总成本45万元
设备购置 12万元 购置一台污水处理设备
财务管理 《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 执行 执行《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
   
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执行 执行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合同管理制度 执行 1.医院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2.严格执行《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
      3.根据兰州市财政局《兰州市2019-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兰财采[2019]2号),兰州市财政局《关于简化政府采购审核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兰财采[2018]25号),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招标流程。
    4.严格执行《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项目实施管理 公开招标、《政府采购法》 执行 1、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
    2、执行兰州市财政局《兰州市2019-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兰财采[2019]2号)
签订合同 执行 依据在招投标结果与项目单位签订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对施工质量、安全、进度有序进行监督,监理人员按要求经常性对质量进行检查,提出整改。
材料抽检 90% 甲方与监理共同对90%材料进行定期不定期抽样检查,使材料合格达标。
产出目标 数量 热力管网 620米 热立管网620米,拆除费、材料费、人工费单价225.90元,总成本14万元
供水管网 1400米 供水管网长度1400米,拆除费、材料费、人工费单价328.60元,总成本46万元
消防管网 2000米 消防管道2000米,拆除费、材料费、人工费单价225元,总成本45万元
污水设备 1台 购置一台污水处理设备
质量 项目验收 全覆盖 对项目施工范围内所有事项组织验收
设备验收合格率 100% 组织专家现场验收
时效 规定时间 9月30日 在9月30之前,完成管网施工、验收和污水设备购置、验收
效果目标 社会效益 后勤保障能力 提升 1、通过维修更换管网设施,保障供水供暖消防正常运行。
    2、通过更换污水设备,提升污水处理能力
工作环境 改善 供水供暖正常,有效改善工作环境
火灾隐患 降低 消防管道维修,降低火灾隐患,保障人身安全
环境达标 检测报告 通过更换污水设备,达到排放指标,符合环保要求,保障污水处理正常运行。
满意度 患者满意程度 ≥90% 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提升后勤服务保障能力。
职工满意程度 ≥90% 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提升后勤服务保障能力。
影响力目标 立项决策 前置审批 有效 1、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级事业单位2020年度办公用房维修、租赁目前置审核表
    2、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级机关事业单位2020年度办公设施设备、车辆租赁类前置审核表
人力资源 招标办 3人 招标办全程参与项目招投标、合同签订、项目实施、验收确保项目质量安全可靠。
总务科 3人 总务科维修小组负责项目后续运维保障
长效管理 资产管理制度 执行 纳入医院资产核算,确保资产健全完整
后期管护 正常运行 1、医院维修人员定期对管网进行维护检查,保障运行正常。
    2、医院维修人员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检查,保障运行正常。
备注
附件1





2020年兰州市市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项目申报单位: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专项名称 机构运行补助(非税) 项目分类 专项业务类
项目类型 延续性项目 资金用途 业务类
项目联系人 王刚 联系电话 13919363696
市级主管单位 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财政归口处室 社会保障科
项目开始时间 2020年1月1日 项目结束时间 2020年9月30日
项目资金
    (万元)
项目总投资 18 市级安排(不含中央、省级补助) 18 上年度市级安排(不含中央、省级补助)
其中:市本级支出 18
其中:对区(县)转移支付 0
项目概况 医院现有地埋式污水处理设备1套。因该设备已使用多年,设备老化,铁艺箱体腐锈严重,目前能够基本保证每日污水处理量。但随着医院不断发展病人数量增加,每日污水处理量随之增加,现有设备已无法满足医院的发展及环保部门对医院污水处理的要求。2018年医院利息收入、病例复印收入和停车场收入全部纳入财政非税收入项目库,预计2019年以上收入合计为18万元,该项资金我院拟用于污水处理设备购置。
立项依据 《关于市属公立医院增加非税收入基础库项目的函》(兰财非税[2018]32号,《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关于2019年政府非税收入征收计划表的说明》《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级机关事业单位2020年度办公设施设备、车辆租赁类前置审核表》
项目设立的必要性 完善医院的维修改造。现有的污水处理是地埋式的设备,使用多年设备老化,目前只能够基本保证每日污水处理量,随着医院不断发展、病人数量增加,每日处理污水量增加,现有设备已不能满足医院发展和环保要求,急需财政资金进行改造。
保证项目实施的制度、措施 《兰卫财发[2018]76号兰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转发市财政局关于将市属公立医院其他收入纳入市财政非税收入管理的请示的回复意见的通知》,《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项目实施计划 2019年我院需维修购置污水处理设备1套,共30万元,此项目资金使用18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总目标 年度绩效目标
医院污水设备维修改造项目的实施,将为医院创造整洁、安全、文明、优美的工作环境。为病人家属营造出一个良好的就医环境。 医院污水设备维修改造项目的实施,将为医院创造整洁、安全、文明、优美的工作环境。为病人家属营造出一个良好的就医环境。
项目实施计划 时间节点 资金支付计划 项目进展计划
6月30日 0% 6月份以前,完成招标、设备采购单位确定等前期工作
8月31日 95% 6-8月,完成签订合同、设备采购 安装、试运行、验收工作,索取发票支付资金。                  
12月31日 100% 9月底前全部完成
年度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目标值 目标值说明
投入和管理目标 成本控制 设备购置 18万元 购置一台污水处理设备
财务管理 《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 执行 执行《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
   
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执行 执行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合同管理制度 执行 严格执行《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
      根据兰州市财政局《兰州市2019-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兰财采[2019]2号),兰州市财政局《关于简化政府采购审核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兰财采[2018]25号),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招标流程严格执行《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项目实施管理 公开招标、《政府采购法》 执行 1、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
    2、执行兰州市财政局《兰州市2019-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兰财采[2019]2号)
签订合同 执行 依据在招投标结果与项目单位签订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对施工质量、安全、进度有序进行监督,监理人员按要求经常性对质量进行检查,提出整改。
材料抽检 90% 甲方与监理共同对90%材料进行定期不定期抽样检查,使材料合格达标。
产出目标 数量 污水设备 1台 购置一台污水处理设备
质量 试运行 抽检合格 依据相关环保规定对设备试运行,达到要求,运行正常
设备验收合格率 100% 组织专家现场验收
时效 规定时间 6月30日 6月份以前,完成招标、设备采购单位确定等前期工作
规定时间 9月30日前 6-9月,完成签订合同、设备采购 安装、试运行、验收工作,索取发票支付资金。                  
效果目标 社会效益 污水处理能力 提升 通过更换污水设备,提升污水处理能力
环境达标 检测报告 通过更换污水设备,达到排放指标,符合环保要求,保障污水处理正常运行。
满意度 患者满意度 90% 通过更换污水设备,提升污水处理能力,提高患者满意度
职工满意度 90% 通过更换污水设备,提升污水处理能力,提高职工满意度
影响力目标 立项决策 前置审批 有效 《关于市属公立医院增加非税收入基础库项目的函》(兰财非税[2018]32号,《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关于2019年政府非税收入征收计划表的说明》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级机关事业单位2020年度办公设施设备、车辆租赁类前置审核表》
人力资源 招标办 3人 招标办全程参与项目招投标、合同签订、设备采购、试运行、验收确保设备质量安全可靠。
总务科 3人 总务科操作人员负责设备后续运维保障
长效管理 资产管理制度 执行 纳入医院资产核算,确保资产健全完整
后期管护 正常运行 医院维修人员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检查,保障运行正常。
备注
2020年兰州市市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项目申报单位: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项目名称 睡眠中心及医养结合项目 项目分类 专项业务类
项目类型 延续项目 资金用途 政策类
项目联系人 焦歆益 联系电话 13893336981
市级主管单位 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财政归口处室 社会保障科
项目开始时间 2020/1/1 项目结束时间 2020/12/31
项目资金
    (万元)
项目总投资 555 市级安排(不含中央、省级补助) 555 上年度市级安排(不含中央、省级补助)
其中:市本级支出 555
其中:对区(县)转移支付
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2019年我院医养结合项目完工预计年底投入使用。该项目改造原有的医技办公楼一至五层作为精神康复养老院用房,改造建筑面积5021.60平方米,改造后共设置床位246张。2.项目内容:为了切实解决老年精神疾病患者及失知失能患者精神疾病的治疗、康复和养老及生活护理问题,需购买洗澡车1台55万元。
      2.项目背景:随着社会生活工作节奏加快、身心压力加大,导致生活方式的改变,引起严重的失眠、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等睡眠障碍问题。项目内容:我院2020年对睡眠中心加大投入,需购买微电流刺激仪1台合计58万元、超低频经颅磁刺激仪1台64万元、认知矫正系统1台50万元、电痉挛治疗仪1台38万元、麻醉工作站1台40万元、多导睡眠记录仪1台28万元、多导睡眠测量仪1台49万元、脑涨落图仪1台63万元。睡眠中心搭建90万元。
立项依据 1、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遵照执行《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兰政办发[2016]24号);
      2、为实现项目资金预算和执行全过程接受监督,提高我院财务管理水平,参照《兰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兰州市财政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试行)>的通知》(兰财办[2016]32号)
    3、为加强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保证医疗器械使用安全、有效,遵照《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国食药监安[2015]18号);
    4、为明确医院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职责并规范操作,制定《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日常管理制度》;
    5、为保证贵重医疗仪器设备长期运行良好,强化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定《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贵重医疗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6、《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省级重点学科(专业)建设实施法案》
项目设立的必要性 我院为兰州市精神卫生中心,着力保障全市人民的心理健康,身心减压、情绪管理和睡眠质量,为更多病人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近年来,由于精神疾病患病率及风险持续增长,加之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精神疾病的存在及严重性,并开始重视精神疾病的诊断及治疗,这些因素使得精神科医疗服务市场有较大的提升空间。我院提供的医疗服务数量不断增长,我院召开专家论证会议,对上述医疗设备进行可行性研究、风险评估,最终形成集体决策,上述医疗设备的购置将为患者提供更加方便、快捷、安全的诊疗手段,促进我院健康可持续发展,必定能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保证项目实施的制度、措施 1、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遵照执行《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兰政办发[2016]24号);
      2、为实现项目资金预算和执行全过程接受监督,提高我院财务管理水平,参照《兰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兰州市财政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试行)>的通知》(兰财办[2016]32号)
    3、为加强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保证医疗器械使用安全、有效,遵照《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国食药监安[2015]18号);
    4、为明确医院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职责并规范操作,制定《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日常管理制度》;
    5、为保证贵重医疗仪器设备长期运行良好,强化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定《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贵重医疗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6、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7、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合同管理办法
    8、《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省级重点学科(专业)建设实施法案》
项目实施计划 时间节点 资金支付计划 项目进展计划
6月30日 0 6月份以前,完成所有各类医疗设备、论证、资金拨付等前期工作
8月31日 80% 6-7月,完成设备招标工作,签订合同;7月-9月设备安装到位、使用人员设备培训考核工作完成,完成验收和资产登记入账工作,支付资金工作开始。                  
12月31日 100% 10月-12月份,做好设备台账登记的管理工作,并整理设备档案。
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总目标 年度绩效目标
1.切实解决兰州市及周边地区老年精神疾病患者及失知失能患者精神疾病的治疗、康复和养老及生活护理问题。2.睡眠中心规模扩大,随着诊断治疗项目的增加及设备的投入,对提高医生的医技水平及整体科研水平具有长效意义;建立特色科室,开展特色诊疗提升整体医疗水平和质量。 1.通过监测睡眠脑电、眼电、肌电,可以客观评价患者睡眠质量、进行睡眠时间、睡眠效率及分期的监测,对个体的睡眠质量有一个客观的评价和认识。帮助诊治各种睡眠障碍、失眠、焦虑、抑郁等相关疾病、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2.有利于提升临床科研水平,加强对睡眠呼吸障碍疾病、神经系统疾病、精神系统疾病等的应用。
   
年度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目标值 目标值说明
投入和管理目标 成本控制 医养结合 55万元/台 洗澡车1台55万元。
睡眠科室搭建 110万元/项 床上用品及窗帘5万元、办公家具16万元、办公设备6万元、工作流程建设32万元、病床及针灸床31万元、专用耗材20万元 
睡眠科 58万元/台 微电流刺激仪1台合计58万元
睡眠科 64万元/台 超低频经颅磁刺激仪1台64万元
睡眠科 50万元/台 认知矫正系统1台50万元
睡眠科 38万元/台 电痉挛治疗仪1台38万元
睡眠科 40万元/台 麻醉工作站1台40万元
睡眠科 28万元/台 多导睡眠记录仪1台28万元
睡眠科 49万元/台 多导睡眠测量仪1台49万元
睡眠科 63万元/台 脑涨落图仪1台63万元
财务管理 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执行 执行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日常管理制度》 执行
    执行《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日常管理制度》
   
《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 执行
    执行严格执行《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
实施项目管理 招投标、《政府采购法》 执行 1、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
    2、执行兰州市财政局《兰州市2019-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兰财采[2019]2号)
审核资质 执行 按照《政府采购法》、《医疗设备管理条例》严格审核产品生产许可证、药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产出目标 数量 医养结合 1台 洗澡车1台55万元。
睡眠科室搭建 1项 床上用品及窗帘5万元、办公家具16万元、办公设备6万元、工作流程建设32万元、病床及针灸床31万元、专用耗材20万元 
睡眠科 1台 微电流刺激仪1台合计58万元
睡眠科 1台 超低频经颅磁刺激仪1台64万元
睡眠科 1台 认知矫正系统1台50万元
睡眠科 1台 电痉挛治疗仪1台38万元
睡眠科 1台 麻醉工作站1台40万元
睡眠科 1台 多导睡眠记录仪1台28万元
睡眠科 1台 多导睡眠测量仪1台49万元
睡眠科 1台 脑涨落图仪1台63万元
质量 设备验收合格率 100% 购置到位后,医院资产验收小组、使用人员严格按照招标合同、装箱清单、进行验收,完全符合要求方可投入临床使用。
设备利用率 100% 设备实际使用时间、次数与科室计划使用时间、次数相一致。
时效 前期工作 6月底 6月份以前,完成所有各类医疗设备、论证、资金拨付等前期工作。
设备招标采购安装调至及货款支付 9月30日前
    7月至9月,完成设备招标工作,签订合同,设备安装到位、使用人员设备培训考核工作完成,完成验收工作及舍尔必。  
                
   
设备台账登记               
    12月底
10月-12月份,做好设备使用登记的管理工作
效果目标 社会效益 诊察和治疗项目 增加 睡眠科购买电流刺激仪、超低频经颅磁刺激仪、认知矫正系统、电痉挛治疗仪、麻醉工作站、多导睡眠记录仪、多导睡眠测量仪、脑涨落图仪,为医院增加了诊察和治疗项目。
诊断水平 提高 增加诊断治疗项目,提高医生的医技水平,提升整体医疗水平和质量及科研水平。
工作效率 提高 财务科购买电子发票管理系统、保健科购买感染实时监控管理系统、护理部购买移动医护工作站、信息科医学文献数据库检索系统、总务科购买锅炉、污水处理设备提高各科室工作效率。
满意度 使用者满意程度 ≥90% 做到按照合同要求及时安装到位,对设备管理及操作人员进行设备性能、维修、操作及相关诊断的培训学习,是医院人员对设备全面了解,提高诊疗水平。
医护人员满意程度 ≥90% 方便护理人员工作,为医护人员提供资料查询及学习。增加诊疗水平,更好地为患者提供服务。
患者满意度 ≥90% 增加诊查手段,提高诊疗水平,提升患者就诊满意度。

人力资源 药械科 负责 药械科人员全程参与设备招投标、资格审查及采购工作
培训上岗 全员 所有的设备使用人员经培训考核后方能上岗
长效管理 资产管理制度 执行 所有设备纳入医院财务核算,使用、维修、保养制度健全,登记完善。
档案管理 建档立卡 所有设备购置后建立和完善设备资料档案,有科室专人负责设备日常事务,完善设备运行、维护、维修的管理模式和制度。
备注
2020年兰州市市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项目申报单位: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项目名称 重点学科 项目分类 专项业务类




项目类型 延续项目 资金用途 购置设备




项目联系人 张爱兰 联系电话 13919427279




市级主管单位 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财政归口处室 社会保障科




项目开始时间 2020/1/1 项目结束时间 2020/12/31




项目资金
    (万元)
项目总投资 123 市级安排(不含中央、省级补助) 123 上年度市级安排(不含中央、省级补助) 488




其中:市本级支出 123




其中:对区(县)转移支付





项目概况
    1、因我院病人增加功检科和检验科现有设备已无法满足检查要求,需新购置全自动尿液分析仪工作站1台30万元和脑电地型图1台30万元
    2、因住院病人增加总务科锅炉房现有设备无法全面为病人提供热水,现需新增锅炉1台45万元。
    3、心理援助热线作为一种行之有效且相对方便实用的心理咨询途径,成为大多数发达国家提供心理卫生保健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处理心理应激和预防心理疾病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我院2020年需购置1套心里热线系统23万元。





立项依据 1、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遵照执行《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兰政办发[2016]24号);
    2、为实现项目资金预算和执行全过程接受监督,提高我院财务管理水平,参照《兰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兰州市财政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试行)>的通知》(兰财办[2016]32号)
    3、为加强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保证医疗器械使用安全、有效,遵照《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国食药监安[2015]18号);
    4、为明确医院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职责并规范操作,制定《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日常管理制度》;
    5、为保证贵重医疗仪器设备长期运行良好,强化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定《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贵重医疗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6、为保证检验工作安全生产,遵循《实验室 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19489-2008)
    7、《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级机关事业单位2020年度办公设施设备、车辆租赁类前置审核表》





项目设立的必要性 1、我院提供的医疗服务数量不断增长,我院召开专家论证会议,对上述医疗设备进行可行性研究、风险评估,最终形成集体决策,上述医疗设备的购置将为患者提供更加方便、快捷、安全的诊疗手段,促进我院健康可持续发展,必定能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规范热线建设,依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心理援助热线建设工作的通知》(卫办疾控发〔2008〕149号)要求,购买心理热线系统





保证项目实施的制度、措施 1、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遵照执行《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兰政办发[2016]24号);
      2、为实现项目资金预算和执行全过程接受监督,提高我院财务管理水平,参照《兰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兰州市财政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试行)>的通知》(兰财办[2016]32号)
    3、为加强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保证医疗器械使用安全、有效,遵照《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国食药监安[2015]18号);
    4、为明确医院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职责并规范操作,执行《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日常管理制度》;
    5、为保证贵重医疗仪器设备长期运行良好,强化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管理,执行《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贵重医疗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6、为保证检验工作安全生产,遵循《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19489-2008)
    7、执行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8、执行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合同管理办法》





项目实施计划 时间节点 资金支付计划 项目进展计划




6月30日 0 6月份以前,完成需采购设备的论证、资金拨付等前期工作




8月31日 80% 6-7月,完成设备招标工作,签订合同;7月-9月设备安装到位、使用人员设备培训考核工作完成,完成验收和资产登记入账工作,支付资金工作开始。                  




12月31日 100% 10月-12月份,做好设备台账登记的管理工作,并整理设备档案。




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总目标 年度绩效目标




1、检验科和功检科提升相关分析项目的准确率,提供更加精确的数据满足临床工作的需求,达到减少医患纠纷,提升医院形象的目的。
    2、总务科购置锅炉维病人提供更好的服务。
1、检验科和功检科提升相关分析项目的准确率,提供更加精确的数据满足临床工作的需求,达到减少医患纠纷,提升医院形象的目的。
    2、总务科购置锅炉维病人提供更好的服务。





年度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目标值 目标值说明





成本管理 功检科 25万元/台 脑电图1台25万元。




检验科 30万元/台 全自动尿液分析仪工作站1台30万元。




总务科 45万元/台 锅炉1台45万元。




心理科 23万元/套 心理援助热线系统1套23万元。




财务管理 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执行 执行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日常管理制度》 执行
    执行《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日常管理制度》
   





《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 执行
    执行严格执行《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





实施项目管理 《政府采购法》 执行 1、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
    2、执行兰州市财政局《兰州市2019-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兰财采[2019]2号)





资质审核 执行 按照《政府采购法》、《医疗设备管理条例》严格审核产品生产许可证、药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数量 功检科 1台 脑电图1台25万元。




检验科 1台 全自动尿液分析仪工作站1台30万元。




心理科 1套 心理援助系统1套23元。




总务科 1台 锅炉1台45万元。




质量 设备验收合格率 100% 购置到位后,医院资产验收小组、使用人员严格按照招标合同、产品规格、装箱清单等进行验收,完全符合要求方可投入临床使用。




设备利用率 100% 设备实际使用时间、次数与科室计划使用时间、次数相一致。




时效 前期工作 6月底 6月份以前,完成所有各类医疗设备、论证、资金拨付等前期工作。
                 
   





设备招标采购安装调至及货款支付 9月30日前
    7月至9月,完成设备招标工作,签订合同,设备安装到位、使用人员设备培训考核工作完成,完成验收工作及舍尔必。  
                
   





设备台账登记               
    12月底
10月-12月份,做好设备使用登记的管理工作





社会效益 诊断水平 提高 功检科购买影脑电梯形图设备,提高了诊断水平。




检验准确度 提高 检验科原有设备使用年较长,购买全自动尿液分析仪工作站为提高检验准确度提供保障。




工作效率 提高 心理科购置心理援助系统,提高科室工作效率。




满意度 使用者满意程度 ≥90% 做到按照合同要求及时安装到位,对设备管理及操作人员进行设备性能、维修、操作及相关诊断的培训学习,是医院人员对设备全面了解,提高诊疗水平。




医护人员满意程度 ≥90% 增加诊疗水平,更好地为患者提供服务。




患者满意度 ≥90% 增加诊查手段,提高诊疗水平,提升患者就诊满意度;购置新的锅炉,患者有一个温暖舒心的环境,满意度提高。




影响力目标 立项依据 前置手续 有效 《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级机关事业单位2020年度办公设施设备、车辆租赁类前置审核表》




人力资源 药械科人员 负责 药械科人员全程参与设备招投标、资格审查及采购工作




培训上岗 全员 所有的设备使用人员经培训考核后方能上岗




长效管理 资产管理制度 执行 所有设备纳入医院财务核算,使用、维修、保养制度健全,登记完善。




档案管理 建档立卡 所有设备购置后建立和完善设备资料档案,有科室专人负责设备日常事务,完善设备运行、维护、维修的管理模式和制度。




备注

















附件1





2020年兰州市市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项目申报单位: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专项名称 肇事肇祸及强制医疗补助 项目分类 专项业务类
项目类型 延续性项目 资金用途 政策类
项目联系人 封俊 联系电话 13919033161
市级主管单位 兰州市政法委 财政归口处室 市财政局社会保障处
项目开始时间 2020年1月 项目结束时间 2020年12月
项目资金
    (万元)
项目总投资 ≤400 市级安排(不含中央、省级补助) ≤400 上年度市级安排(不含中央、省级补助) ≤400
其中:市本级支出 400
其中:对区(县)转移支付 0
项目概况 为切实维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使众多的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得到了及时、有效、规范的治疗,减少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危害风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升城市整体形象。
立项依据 1、中共兰州市委办公厅、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兰办发(2015)55号《关于印发〈兰州市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和管控工作办法〉的通知》。2、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3、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2020工作目标计划(会议纪要)。
项目设立的必要性 依《甘肃省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办法(试行)》;中共兰州市委办公厅、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兰办发(2015)55号《关于印发〈兰州市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和管控工作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加强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和管控工作,切实维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促进社会治安稳定。
保证项目实施的制度、措施 为保障兰州市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救治救助工作,我院制定了各项相关制度。     1、《兰州第三人民医院关于成立〈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3、《兰州第三人民医院关于成立〈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强制医疗患者医学评估小组〉的通知》;  4、《兰州第三人民医院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应急预案》5、《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6、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做到专款专用。
   
项目实施计划 1、依据我市公安机关、乡镇、街道送治疑似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收治;2、项目范围:本行政区内,患有精神分裂症、双相情感障碍、偏执性精神障碍、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和精神发育迟滞等精神疾病,经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评估为有肇事肇祸倾向、达到3级以上高风险行为的精神障碍患者;3、依据肇事肇祸患者所患疾病,按照国家诊疗规范实施治疗;4、经系统的药物与心理治疗后,好转或经危险性评估肇事肇祸风险下降的及时办理出院;5、严格执行医保先报、民族救助、个人支付、财政兜底的结算方式;6、对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与强制医疗患者住院实际发生费用准确统计,按照实际发生的垫付资金数量及时向相关部门申请核拨救治救助资金。 
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总目标 年度绩效目标
为切实维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使众多的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得到了及时、有效、规范的治疗,减少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危害风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到应收尽收,应治尽治,减轻肇事肇祸患者的家庭经济负担,减少因病致贫现象,体现政府对弱势群体的关怀,提升城市整体形象。 为切实维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使众多的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得到了及时、有效、规范的治疗,减少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危害风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到应收尽收,应治尽治,减轻肇事肇祸患者的家庭经济负担,减少因病致贫现象,体现政府对弱势群体的关怀,提升城市整体形象。
项目实施计划 时间节点 资金支付计划 项目进展计划
6月30日 50% 依据兰州公安机关、乡镇、街道送治疑似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收治;对本行政区内,患有精神分裂症、双相情感障碍、偏执性精神障碍、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和精神发育迟滞等精神疾病,经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评估为有肇事肇祸倾向、达到3级以上高风险行为的精神障碍患者;依据肇事肇祸患者所患疾病,按照国家诊疗规范实施治疗;经系统的药物与心理治疗后,好转或经危险性评估肇事肇祸风险下降的及时办理出院;严格执行医保先报、民族救助、个人支付、财政兜底的结算方式;对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与强制医疗患者住院实际发生费用准确统计,按照实际发生的垫付资金数量及时向相关部门申请核拨救治救助资金。  
   
8月31日 80%
12月31日 100%
年度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目标值 目标值说明
投入和管理目标 成本控制 肇事肇祸患救治 390 2019年度收治肇事肇祸患者383人次,人均救治费用0.92万元,按照增加10%测算
强制医疗救治 10 2019年度收治强制医疗患者9人,人均救治费用1万元,按照增加10%测算
财务管理 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执行 执行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 执行 执行《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
实施管理 相关机构移送 有效 兰州市公安机关、乡镇、街道依据相关对治疑似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移交市三院
治疗 及时 兰州市行政区内,患有精神分裂症、双相情感障碍、偏执性精神障碍、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和精神发育迟滞等精神疾病,经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评估为有肇事肇祸倾向、达到3级以上高风险行为的精神障碍患者;3、依据肇事肇祸患者所患疾病,按照国家诊疗规范实施治疗
费用结算 及时 严格执行医保先报、民族救助、个人支付、财政兜底的结算方式;对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与强制医疗患者住院实际发生费用准确统计,按照实际发生的垫付资金数量及时向相关部门申请核拨救治救助资金
产出目标 数量 肇事肇祸患救治人数 420人 依据2019年收治人数测算
强制医疗救治人数 10人 依据2019年收治人数测算
质量 肇事肇祸好转率 大于90% 好转或经危险性评估肇事肇祸风险下降的及时办理出院
强制医疗救治好转率 大于80% 好转或经连续两个治疗年度危险性评估风险下降,经人民法院裁决解除强制医疗,方可办理出院
时效 资金支付 及时 按照时间节点对垫付的救治费用向财政申请核拨
病员收治 100% 对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时收治
效果目标 社会效益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有效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提升城市整体形象 有效 提升城市整体形象
体现政府人文关怀 有效 减轻肇事肇祸患者的家庭经济负担,减少因病致贫现象,体现政府对弱势群体的关怀
满意度 市民满意度 90%以上 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对周边市民进行了解调查
患者家属满意度 100% 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对患者家属进行了解调查
影响力目标 立项依据 集体决策 有效 相关政府文件及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2020工作目标计划(会议纪要)
人力资源 专职人员 实施 依据《兰州第三人民医院关于成立〈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兰州第三人民医院关于成立〈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强制医疗患者医学评估小组〉的通知》、《兰州第三人民医院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应急预案》,市三院组织专门人员参与肇事肇祸患及强制医疗救治工作
长效机制 文明安全 文明安全 通过政府投资,对肇事肇祸患及强制医疗人员进行救治救助,减少其对社会的危害,实现社会和谐稳定,文明安全的目标
和谐稳定 和谐稳定 通过政府投资,对肇事肇祸患及强制医疗人员进行救治救助,减少其对社会的危害,实现社会和谐稳定,文明安全的目标
备注
附件1





2019年兰州市市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项目申报单位: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专项名称 政策性补亏 项目分类 改革发展务类
项目类型 延续性项目 资金用途 政策类
项目联系人 李勤 联系电话 13893273570
市级主管单位 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财政归口处室 市财政局社会保障科
项目开始时间 2020年1月 项目结束时间 2020年6月30日
项目资金
    (万元)
项目总投资 902.23 市级安排(不含中央、省级补助) 902.23 上年度市级安排(不含中央、省级补助) 911.05
其中:市本级支出
其中:对区(县)转移支付
项目概况 根据中共兰州市委办公厅、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兰州市市属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兰办字[2017]64号)。从2017年起,加大财政保障力度,提高市属公立医院床位补贴,给予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每年补贴843.6万元,用于人员经费支出,保障职工基本工资福利支出;药差补助用于购买医养结合管理系统1套60万元。
   
立项依据 1、根据2019年1-9月份西药收入19543851.63元,预计全年西药收入为19543851.63/9*12=26058468.84元,预计财政补偿金额为26058468.84元*0.15(药品加成15%)*0.15(财政负担15%)=586315.55元,2020年预算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补偿金额为58.63万元。
      2、根据中共兰州市委办公厅、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兰州市市属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兰办字[2017]64号)(第二条(三)4.)
    3、《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级机关事业单位2020年度办公设施设备、车辆租赁类前置审核表》                                                                                            4、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2020工作目标计划(会议纪要)
项目设立的必要性 1、床位补贴用于2020年在职人员经费支出,保障医院职工基本工资福利支出。
    2、保障医养结合项目正常运转。
保证项目实施的制度、措施 1、根据人社局工资处批复的工资批件,按月足额发放职工薪酬。
    2、根据兰州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3、《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
    4、根据医院人事管理部门每月考勤表和工资通知。
项目实施计划 时间节点 资金支付计划 项目进展计划
6月30日 902.23万元,100% 1、根据财政指标下达时间,及时上报用款计划,按照2020年职工月工资标准,按月足额发放人员工资。床位补贴用于支付职工上半年工资843.6万元。
    2、下达指标后,上报政府采购手续,6月30日系统安装完毕并投入使用;药差补助支付医养结合管理系统58.63万元。
8月31日

12月31日

项目实施计划 政策性补亏2020年我院预算902.23万元,其中:1、公立医院价格改革补偿项目我院拟用于购置医养结合管理系统,用于医养结合项目更好的运行。2、床位补贴843.6万元用于支付职工工资。
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总目标 年度绩效目标
1、保障医院职工人员经费支出,稳定职工队伍,维持医疗服务发展。
    2、建设完善医养结合管理系统项目,医养结合楼全面投入使用,为患者提供优良的养老服务,用信息化的手段方便患者就医和医护工作。
1、保障医院职工人员经费支出,稳定职工队伍,维持医疗服务发展。
    3、建设完善医养结合管理系统项目,医养结合楼全面投入使用,为患者提供优良的养老服务,用信息化的手段方便患者就医和医护工作。
年度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目标值 目标值说明
投入和管理目标 成本控制 药差补助 58.63万元 依据上报机关事务管理局前置批复购置医养结合管理系统
床位补贴 843.6万元 按照2020年人事管理部门每月考勤、通知发放430人工资
财务管理 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执行 执行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 执行
    执行严格执行《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
人事管理部门考勤每月通知 执行 执行人事科每月通知和考勤
项目实施管理 招投标、《政府采购法》 执行 1、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
    2、执行兰州市财政局《兰州市2019-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兰财采[2019]2号)
前置审批手续 执行 按照《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级机关事业单位2020年度办公设施设备、车辆租赁类前置审核表》执行
人事管理部门考勤每月通知 执行 执行人事科每月通知和考勤
产出目标 数量 医养结合管理系统 1套 购置1套医养结合管理系统
发放人员工资 430人 根据人事科通知、考勤按月足额发放职工工资
质量 设备验收合格率 100% 购置到位后,医院资产验收小组、使用人员严格按照招标合同、进行验收,完全符合要求方可投入养老院使用。
发放工资 考核制度 依据医院相关考勤、考核制度发放工资
时效 购置系统 6月底 下达指标后,上报政府采购手续,6月30日系统安装完毕并投入使用。支付资金58.63万元。
发放工资 按月 根据财政指标下达时间,及时上报用款计划,按照2020年职工月工资标准,按月足额发放人员工资。支付843.6万元。
效果目标 社会效益 职工队伍 稳定 按时、足额发放人员工资,稳定职工队伍,维持医疗业务发展。
人才队伍建设 保障 保障高职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医院医疗水平
信息化办公 效率提升 医养结合系统软件的使用,提升办公和财务核算水平,提高医院服务水平,提供科学的额数据管理为相关领导提供分析及决策依据。
满意度 医护人员满意程度 ≥90% 软件系统的使用方便患者管理、护理工作,医护人员工作效率提高。
职工满意度 ≥90% 按时发放工资,提高工作积极性
影响力目标 立项依据 前置手续 有效 《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级机关事业单位2020年度办公设施设备、车辆租赁类前置审核表》
人事科发放每月通知、考勤 执行 按照人事科每月通知、考勤计算每月职工工资
人力资源 专职人员 负责实施 招标办人员全程参与软件系统招投标、资格审查及采购工作
长效管理 人才队伍 稳定 工资的按期足额发放,保障人才队伍稳定
资产管理制度 执行 软件系统纳入医院财务核算,使用、维修、保养制度健全,登记完善。
   
备注

 

官方微信公众平台

医院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龚家湾建兰新村130号 老年护理院:0931-2403965 心理援助热线:0931-4638858 值班电话:0931-2861575 就诊时间:周一~周五 8:00~21:00
版权所有: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陇ICP备15002606号

甘公网安备 620100020002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