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途中的重性精神病患者:危险及建议

发布时间:2016-11-02 | 来源:医脉通 | 点击数:21774

      重大生活事件,如旅行至陌生地点,可能会导致精神分裂症患者总体唤起水平的升高,引起精神病性症状恶化。尽管很多精神分裂症患者并无经济基础进行长距离旅行,但仍有相当数量的患者处于半永久的流动性生活方式,并有不少患者有机会与家人一起度假旅游。

      那么在旅途中,精神病患者都面临着哪些挑战,又该如何应对呢?8月23日,多伦多大学的Mary V. Seeman教授于Psychiatric Times撰文,就此问题提出了建议,要点如下:

      旅行中的精神疾病

      无论既往有无精神障碍史,个体在旅行期间均可能发生精神状况的失代偿,如精神病发作。据WHO报告,航空旅行中最主要的三种突发健康事件为精神疾病、躯体伤害及心脏事件。飞行、封闭空间、拥挤人群、陌生旅客等均可能在旅行中引发恐怖症。有精神障碍史的个体更容易受到这种影响,估计约20%旅行中的突发事件为该人群的急性精神病性事件发作。

      旅行精神障碍的危险因素包括:

      ▲ 旅行因素:旅行时间越长,精神病性事件发作风险越高。

      ▲ 个体因素:年龄偏大、认知受损严重、酒精及药物使用均可升高旅行中精神病发作的风险。

      ▲ 状态因素:躯体不适、长时间固定不动、晕动症、脱水可诱发精神症状。

      ▲ 药物因素:旅行所需药物(如用于预防疟疾的甲氟喹)也可能导致精神病性症状。

      精神分裂症患者的特殊风险

      精神分裂症患者,特别是旅行动机可疑时(如服从命令性幻觉——逃离“敌人”),旅行中面临的风险更高。即便动机正常,机场、人群及外语所带来的陌生感,以及旅行常伴的激动、兴奋,均可引起精神分裂症患者的困惑与不确定感。刺激及恐惧感更可能导致敏感个体产生诱发完整的妄想。

      旅行同样意味着远离亲人、家庭、国家及文化。对于既往罹患精神病的个体而言,与情感附着对象的分离可诱发强烈的焦虑。

      酒药使用、躯体不适、晕动症、缺乏睡眠、脱水及药物均可诱发无精神障碍史个体的精神病发作,对于有既往史的患者,其影响更为强烈。到达目的地后,文化差异、时差则成为主要的应激源。尝试去适应新环境中的规范、价值观及社会习俗,可能形成文化适应的压力,进而升高精神病风险。昼夜节律失调,包括环境光线变化、用餐及服药时间改变、睡眠剥夺等对一般人群尚有影响,更不用说昼夜节律基因可能存在异常的精神分裂症人群了。

      预防措施

      首先,旅行前进行认真的筛查及辅导,做好基本的准备。

      第二,建议患者在旅行中随身携带药物处方,以及医生对于药物需求的解释性文书。

      第三,确保患者有医疗保险,以支付在国外时的治疗费用,以及用于可能的紧急遣返。此外,建议提前与目的地附近的精神医疗机构联络,方便在需要时尽快接受医疗服务。

      第四,接受长效抗精神病针剂的患者,应及时注射以配合患者的旅行计划;必要时在目的地安排实验室检查,以监测氯氮平或锂盐血药浓度。确保足够的药物剂量,以弥补旅行中时差、晕船等造成的延误服药。

      第五,旅行前协助患者通过呼吸及放松训练,提高面对旅行压力时的应对能力;同时,警告患者过度使用酒精及咖啡因的危险。

      医生需知

      若患者对长途旅行有兴趣,且有能力支付至少单程票时,除非患者正处于急性发作期、可能对他人及自己有危险,医生不应阻止患者的旅行。然而,为了避免严重后果,以下要点需谨记:

      对患者的财务状况进行检查至关重要,评估患者是否具备支付往返旅费及途中应急资金的能力。许多精神病患者的残疾保险是按月支付至家庭住址的,开始长途旅行前,应安排更改支票接收地址。如果患者与家人或朋友同行,那么他们应出席所有有关旅行计划的讨论。若患者单独旅行,需安排额外的保护措施,特别是当家属对旅行计划不知情时。

      其他注意事项

      旅行可从各个方面对个体的精神健康造成影响,需讨论的不仅是患者的财务状况,也包括睡眠、应激、药物方案、归属感等问题。旅途中的精神病患者应随身携带紧急联系人的信息,包括家庭照料者及医生、医院、药房的电话;若出国旅行,原籍领事馆的电话及地址也是必要的。

      患者的医生还应提前准备一份文件供旅行中随身携带,列明患者的过敏信息、曾用药物、当前所有药物的剂量及服药方案、必须进行的血液监测。由于不同国家的药品名称不同,应注明目的地使用名称。另外文件还应提供患者的医疗保险信息、近期感染暴露信息及是否怀孕等。


官方微信公众平台

医院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龚家湾建兰新村130号 老年护理院:0931-2403965 心理援助热线:0931-4638858 值班电话:0931-2861575 就诊时间:周一~周五 8:00~21:00
版权所有: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陇ICP备15002606号

甘公网安备 620100020002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