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德规范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5-07-11 | 来源: | 点击数:21058

  1、为进一步加强我院职工道德建设,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改善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2、广大职工要认真学习医德规范,自觉履行职业道德,改善医患关系。各科室要在醒目位置挂《医德规范》。

  3、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坚持经常性的教育活动。党办、办公室、医务科、护理部、工会、共青团等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各种形式对广大职工及党、团员进行医德医风宣传、引导医务人员自己教育自己,自己管理自己。坚持新进人员的岗前医德医风培训,院办、人事部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方案并落实,未经培训不得上岗。

  4、建立医德医风考核与评价制度

  1)建立医务人员医德档案。年终个人写自我评价,科室审定,经院考核小组考核,结论归入个人医德档案,作为聘任、晋升、调资,以及评选先进工作者的首要条件。监察部门应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做好记录,对于群众举报经查属实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作为年终医德考评依据。

  2)在门诊设意见箱、意见簿,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对病人意见,及时反馈、整改。

  3)定期组织对门诊及住院病人进行综合医德医风满意度问卷调查,并与奖惩挂钩。

  4)聘请社会监督员。每年召开一次社会监督员座谈会。对他们所反映情况及时反馈、处理。

  5)实行奖优罚劣。对严格遵守医德规范、医德高尚的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于不认真遵守医德规范者,应进行批评教育。对于严重违反医德规范,经教育不改者,根据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官方微信公众平台

医院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龚家湾建兰新村130号 老年护理院:0931-2403965 心理援助热线:0931-4638858 值班电话:0931-2861575 就诊时间:周一~周五 8:00~21:00
版权所有: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陇ICP备15002606号

甘公网安备 62010002000285号